就业权益科普
1.劳动者不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均享有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 。比如,用人单位招聘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歧视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也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2.劳动者有权获得与自身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报酬,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报酬需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如遇加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情况,劳动者有获取额外报酬的权利,像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3.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一般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像建筑工人作业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装备。
5.劳动者有权参加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职业能力,以适应工作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和员工需求,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
6.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此外,劳动者还可享受如节日福利、生日福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